这一年才一千二百块钱工资,家里人吃吃喝喝,一年下来也攒不了百块钱。

这三千块钱差不多是他们家积攒十年的存款了,这能不让他们心动嘛。

冯玲玲原本还有些不情愿,毕竟她心里有王辉,别看王辉浑,可他长得真心不错。

一米七八的大高个,身上有腱子肉,还有腹肌,五官也很不错,关键有双桃花眼,不喜的时候还折射着冷冽,总之,冯玲玲就觉得王辉很好,处处长在她喜欢的点上。

港商的儿子却完全是另外一个类型。

个子不高,完全印证了那句话,浓缩的都是精华,最多一米六,还没她高。

还挺着个啤酒肚,跟怀孕六七个月似的,笑的时候龇出一口被烟熏黄的牙,靠近了还有一股的狐臭,绿豆眼,塌鼻梁,总之,绝对丢进人堆里都找不出来,甚至称为丑的那种。

冯玲玲感觉看一眼都后悔,可就是这个一无是处的男人,却有她最缺的钱。

在钱面前,所有的缺点都能被无视。

这两天家里已经开始商量两个人定亲的事。

四转一响七十二条腿,还要给冯玲玲提供四套新衣服,床被这些全都两套,自行车还要有彩电。

因为她还在念书,他们两个人就先领证结婚,在京都租房子住,等完成学业再回港城。

港城的儿子不太满意,他娶了媳妇儿却独守空房这怎么可能!

他现在对娶的这个女人还算满意,就是有点子放不开,拉个手亲个嘴都还扭捏,让他觉得有点扫兴,他不喜欢一板一眼的死鱼。

等他们结婚了,他可是要好好在床上收拾她。

看不起你

冯玲玲今天穿了一身崭新的奶白色毛呢外套,里面配浅粉色毛衣,还配了大喇叭的牛仔裤,咖色的小皮鞋,整个人不光青春靓丽还特别的时髦。

“哎呦,冯玲玲,你这身衣服真好看,这外套也好看,我在京都的百货大楼都没见过这么时髦的衣服呢,你在哪里买的?”

“这个毛衣也好看,脖子上还是白色蕾丝边的,这也太好看了。”

“就是这裤子怎么这么长,把脚都盖起来,跟拖地的一样。”

“哎呦你会不会说话,我觉得这裤子好看。”

教室里,好几个小姑娘立马围上去开口询问。

冯玲玲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,仰着下巴,跟只高傲的花孔雀似的。

“哎呦你们看可以别上手,我这可是从港城拿的货,我未婚夫买来送我的,你们要是给我摸脏了,可得给我赔。”

“我们也就摸一下,觉得这衣服的质量比较好,哪里就能摸脏了。”

“就是,冯玲玲你这也太小气了,摸两下怎么了?”

“不过你这衣服确实好看,不愧是港城货。”

“唉冯玲玲,你什么时候多了个港城的未婚夫?你定亲了?打算什么时候结婚?到时候可得请我们喝喜酒啊!”

“也没多久,我就刚定亲,我未婚夫是港商,而且,他还说我来回走路上学太辛苦,要给我买辆自行车呢。”

“哇玲玲,你这未婚夫对你也太好了吧,不愧是港商,出手就是阔绰,那你以后还会继续读书吗?不会是结完婚就跟你丈夫去港城吧?我听说,那边可繁华了,你这是掉进福窝里去了。”

“要是我,就干脆休学在家舒舒服服当大少奶奶去了,哪里像找你这么苦哈哈的辛苦。”

冯玲玲有一瞬间的心动。

她能进京都大学,本身就是吊车尾进来的,进了大学也没想着继续努力学习。

现在她有了好的前程,还有没必要跟这些人一块读书学习吗?

冯玲玲开始认真思考休学的问题。

吴秋月就冷冷地看了一眼,然后继续低头学习。

要是让她知道冯玲玲想休学,恐怕得骂她猪脑子。

好不容易考上大学,不想着好好读书充实自己,实现自己的价值,居然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到男人身上,绝对是蠢死了。

跟秋月有同样想法的还有王珂。

别人或许不清楚港城那边的消息,可因为之前她爸要把她嫁去港城,所以她还真找人打听过那边的消息。

至于跟冯玲玲定亲的那家,刚巧她也知道一点内幕。

她口中的好未婚夫可不是什么好东西,小小年纪就在街上混,跟不少下九流的女人厮混过。

要谈对象结婚了,才渐渐收敛,可王珂一直信奉狗改不了吃屎,更何况跟他们家世相当的港城女人,根本不屑嫁给他,没办法那家人才来内地找儿媳妇。

呸!冯玲玲嫁给这种男人,也不怕以后染上脏病。

“怎么样王珂?我虽然家世不如你,可我不一定嫁得比你差。”冯玲玲走到王珂面前挑衅道。

王珂:谁给这个傻逼玩意儿的自信?居然敢到她面前挑衅,不想活了!

“还有你吴秋月,我爸的事我们没完,你不让我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