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稚完(第3/8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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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,在这里道别,希望他们一切都好。
汽车临时停靠在街道的一侧。
旺角站的某个出口,说好在此等待的黎见卿却不见踪影。
陆微之给她打电话,忙音未接。
“需要在附近多兜几个圈吗?”司机询问,“说不定能看到黎小姐。”
“不用。”
陆微之开门下车,司机在授意下驶离,他缓步走上人行天桥。
天桥居高临下,是黎见卿最喜欢的拍摄角度之一。
从桥上望下去,一条狭长而纵贯南北的街道,霓虹招牌密集排布,在暗夜里晕开冷yan幽光,红se的士行驶而过,像从旧电影海报裁剪下来的一幅图景。
不同于中环的繁华和现代,旺角的市井气息随着人声浮泛上来。
陆微之不常来这一区,对路不太熟,边走边在人群中注意有无黎见卿的身影。
她在这时候来电,背景音嘈杂:“我在金鱼街呢,你沿着走就能看到我了。”
金鱼街是旺角一条售卖宠物的街道,陆微之在其中一家店铺门前见到了黎见卿。
盛夏炎热,她穿一件白se的螺纹工字背心,水洗蓝高腰牛仔k,纤瘦高挑,x前挂着台单反,亭亭站在人家店门口,忙着和老板拉锯,都没注意他的到来。
一路人走过,不小心撞到她的肩膀,她倒是先转过头来,笑着向人家道歉:“对唔住。”
也是这一转头,看到了站在三步开外正看着她的陆微之,眼睛明亮:“你来了!”
陆微之朝她走过去:“在说什么?”
金鱼店明文禁止拍照,黎见卿刚才在征求老板的同意,她人美嘴又甜,老板招架不住:“让你拍啦,靓nv。”
金鱼装在盛满水的透明塑料袋内,一排排地悬挂在墙上,颜seyan丽,凌空游动,映着橙红灯光。
逛街的时候,黎见卿偶遇了一位她之前在纽约时报香港分社实习时的外籍同事,两人聊了一会天。
陆微之从一个商务场合过来,同事对他很好奇:
“lye,whoishetoyou?”
黎见卿张了张口,yu言又止。
如果是之前,她一定大大方方地说是男朋友了。
问题就在于,他们的关系在这段时间有质的转变,对于新的称呼和身份,她尚未熟悉,不太好意思讲出口。
她一时无言,望向陆微之。
后者气定神闲,没有主动解围的意思,反而耐心十足地等待她的答案:“他在问你,我是你的谁,怎么不答?”
他慢腾腾地牵起她的手,十指交扣,两人无名指上的戒指相碰,仿佛是一种契合。
黎见卿清了清嗓子,介绍道:“yhband”
非母语像隔着一层,消解了她微妙的羞涩感。
如果是粤语又不同,虽然也是她后天学的,可能因为方言的烟火气重,更贴近己身似的。如果要说得自然,可能真要到和他变成老夫老妻的那一天。
说完,她快速转移注意力,取下一袋金鱼,塞进陆微之手里:“帮我拿着,我要拍照。”
黎见卿举起相机,把他当ren形支架,寻找到最佳的光线和角度,咔嚓咔嚓连拍了好几十张。
出片的秘诀,在于百里挑一。
拍完照,她挑了几条漂亮的金鱼买走。
“怎么样,我们要走回家吗?”她挽上陆微之的手臂。
“你跑了一天,还走得动吗?”
“我想走诶,这两周忙着写稿,都没时间和你一起。”
结婚后,两人一直在忙,连蜜月都没有去度,至于婚礼
听说她和陆微之登记,徐婉云的心终于放到了肚子里,特地跑来香港看她,敦促她请陆微之为两人办一个盛大的世纪婚礼。
但黎见卿一想到回京州面对家族就头疼,陪妈妈去大屿山拜了佛,就打发她回去了。
b起无限风光,她更喜欢安静的二人世界。
以前在京州,她是娇生惯养、车接车送的千金小姐。自从来了香港做记者,成日跑来跑去,在坡路遍布的城市,日行两三万步很寻常。
牵着手走了一段,她拽着陆微之停下了:“我脚疼,走不动了,你背我吧。”
生怕他拒绝,黎见卿直接跳到他的背上。
“慢点。”
陆微之无奈地承接住她。
夜se渐浓,晚风带有凉意,街上的行人少了,黎见卿趴在他的背上,双臂圈住他的脖颈:“我喜欢这样。”
陆微之双手扣住她的膝后的凹陷,手里还拎着一袋金鱼,稳步向前。
她逐渐犯困,在他背上睡了过去,足尖垂下,随着他的走动轻摇慢晃,不时擦碰他的西k。
一条弥敦道,从旺角走到尖沙咀。
为了出行方便,他们工作日住在尖沙咀的一幢高层复式公寓。
黎见卿返家第一件事,是抱着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