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有一排牙印伤疤?”

牙印?

孙倩倩愣了下。

她的左边手臂上确实有一个伤疤,但并不是牙印,而是被火烫伤的。

难道

苏怀瑾认错人了?

既然是认错人了,她要不要实话实说?

可如果实话实说的话,她以后还能被苏二少另眼相待吗?

一旦被苏怀瑾发现是他认错人了!

别说另眼相待,他怕是连自己的生日宴会都不会去参加了!

她跟苏怀瑾本就不是一个阶级的人。

与其实话实说,不如将错就错。

既然苏怀瑾能把拥有牙印疤痕的人认成她,便能说明,苏怀瑾也记不清那些往事了。

而且苏怀瑾如此激切的看着她,也说明那个人对苏怀瑾非常重要。

说不定她还能借着这机会,彻底改变自己的人生地位。

如此想着,孙倩倩抬头看向苏怀瑾,决定赌一把,“我手臂上是有个牙痕,但具体是怎么来的,当时年纪太小,我也记不清了。因为那个疤太丑了,我在夏天一般都不穿短袖。”

旧事!

孙倩倩这番话说得很有艺术感。

虽然苏怀瑾什么消息都没透露,但她能猜到,牙痕肯定跟苏怀瑾有关。

说不定就是苏怀瑾自己咬的。

如若不然,他也不会如此在意这个牙痕。

既然是苏怀瑾咬的,那他听到自己说因为这个牙痕,夏天都不敢穿短袖,肯定会非常愧疚。

孙倩倩就是为了加重苏怀瑾的愧疚感。

一个男人一旦对这个女人有了愧疚感,就会加倍对她好。

加倍补偿她。

同时。

孙倩倩也是豪赌一场。

赌对了,就能荣华一生。

若是赌错了,以后她跟苏怀瑾以后再也不会有任何牵连!

所以现在的孙倩倩看着一切正常,实则心里非常慌张,甚至有些站不稳。

为了掩饰住自己的紧张,孙倩倩深吸一口气,拿起桌边的咖啡喝了口。

苏怀瑾就坐在孙倩倩对面,他脸上看不出异常神色,接着问:“你真不记得你手臂上那个牙痕是怎么来的了吗?”

苏怀瑾小时候体弱多病,抵抗力差,动不动就需要住院吃药,七八岁时还动过一场大手术,三步一大喘,两步一小喘,是个标准的男版林妹妹。

眼看家中保姆的孩子养在乡下,平时无人过问都体壮如牛,于是家中的长辈们便建议苏家父母,把苏怀瑾送到乡下保姆家糙养一段时间。

起初苏家父母还很不放心,乡下虽然空气还不错,但生活条件实在是太差了,可瞧着儿子的身体是一天比一天差,苏家这才狠下心来将苏怀瑾送到了乡下。

这说来也是奇怪,自从送到乡下后,苏怀瑾的身体就一天比一天好,直至一年后,他才重新被接回了家。

这个时候,苏怀瑾已经从体弱多病的娇公子,变成了个结结实实的小胖墩。